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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仲文:漫说真理的两端性

 什么是真理的两端性?可以有多种解释。

解释1:一个真理,两种表述;

解释2:一个事物,两种真理;

解释3:一个善意,两种行为。

以及解释4,解释5等。

真理的两端性,是向传统理念的一个严肃挑战。

传统的真理观,认为在一定的条件下,真理只有一个。认为同一问题,可以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见解,除非这些见解中没有真理。若有,真理只有一个。

即使是对于同一真理的不同表述,最合乎真理定义的表达也一定只有一个。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文化史既不是这样子的,哲学史也不是这样子的。

以最为重视理性的西方哲学史为例,同为欧洲大陆理性主义哲学,笛卡尔的哲学既不同于斯宾诺莎的哲学,斯宾诺莎的哲学也不同于莱布尼茨的哲学,然而它们各有自己的理性价值——真理。

在大陆理性主义之内,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岂能等同于莱布尼茨的充足理由律,大陆理性主义之外,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又不能等同于贝克莱的存在即是被感知,然而这些命题在西方哲学史上都有其重要的价值与意义。换句话说,他们都构成各自的真理性。

更何况,文科的特点就是多样性,作者甲的研究必须不同于作者乙的研究,至少应不同于作者乙的表述。即使甲乙二作者研究的是同一个层面,同一个对象,同一个题目也罢。全然一样,不就构成抄袭了吗?抄袭就是哇。由此观之,想不真理的两端性都是不可以的。

不唯如此,真理的两端性在科学史上也有证明。最重要的例证当属光的性质。性质即本性,请问一个事物有几个本性?传统的真理观,认为一个事物只能有一个本性。光只是光,他的本质只能有一,不能有二;如果有二,其中一个必定是假的——伪真理。但事实并非如此。科学史上曾有一种研究认定光的本质是,另一种研究则认定光的本质是粒子,两种研究,各有依据,激烈争论,没有结果——没有任何一种可以证明对方是伪真理的结果。最终的结论是什么呢?光的本质既是又是粒子,此所谓光的波粒二重性。二重性是什么意思? 就是一个事物有两个本质。

同一事物可以有两个本质吗?如果不可以,那么真理只有一端性,一端是真理,另一端是谬误。如果可以,就可以认为真理具有两端性,一端是真理,另一端也是真理。

真理的两端性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有充分的证明。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作“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务事何以难断?因为它真理不明,或者说她天生具有真理的两端性品质。

以《红楼梦》中贾宝玉的爱情故事为例。贾宝玉是一心爱着林妹妹的,且一定要娶林妹妹为妻。然而,他的家人多数反对。若以小说表述的历史论,反对者错了;若以婚爱的常情论,反对者也并非没有一点道理。

这个且不论,只说不少当代的红学家或者红学爱好者,他们内心并不认同贾宝玉爱上林黛玉,就合乎今日人们的常情俗理。他们宁可说,单读那小说,宝黛爱情惊天地,泣鬼神。但如果让他们本人从《红楼梦》的人物类型中选一个女朋友的话,他们一大半是不会选择林黛玉的,他们中有的人喜欢薛宝钗,有的人喜欢史湘云。

为什么?因为爱林黛玉实在不容易。

或许可以这样说,纯以婚姻生活而论,如果你追求的是事业型管理型的女性,那么就应该喜欢薛宝钗呀; 如果你追求的是生活加贤惠型的女性,那么就应该喜欢花袭人呀;如果你追求的是爽利又贞烈的女性,那就应该喜欢晴雯了;如果你不幸有些受虐癖的,那最好选择王熙凤了;如果你一定要找一位巾帼英雄,那就选择尤三姐吧!

这也就是说,婚恋的真理中,不具有单一性的标准,它是多样化的。因人而异,因性格而异,因文化而异,甚至因风格而异。更不消说,即便当今之世,也有人认同一夫多妻制的国家,他们那地方一夫多妻并不影响爱情。

如果说“红楼梦”太过古老,人物的故事太过遥远,我们也可以从现代作家石康的小说为例。石康的青春校园小说,我以为在同类小说中,是写的最真切最个性最富于激情最具心灵震撼力同时也最具有后现代情调的。他的小说,不论是《支离破碎》,《晃晃悠悠》还是《一塌糊涂》,都写得青春艳丽,个性张扬。而那书中的爱情故事,却又一大半没有结果。如果我们可以理解现代大学校园中的男情女爱的话,我们会体悟到,那些生动的有些叛逆,有些无奈,又有些慵懒无聊,还有些后现代的男女主人公,自有他们自己的爱情真理在。如果我们完全不能理解这些当代大学青年的男情女爱,认为他们那种不过是儿戏,是胡闹,是不负责任的性自由甚至是性泛滥的话,我们也只能说,我们有我们的爱情真理,人家有人家的爱情真理。但我们恐怕无法证明,我们的真理就一定比人家的真理更高明更正确,人家的真理也未必见得就比我们的不真诚,不高尚。

何况说,爱情固然爱情,表达又很各别。比如对于I love you”这句情感表达式,中西方人士便有很不同的理解与选择。

西方人,多数西方人是把我爱你整日挂在嘴边的,一天要爱上几次,十几次,甚至几十次,总之睁眼即爱,直到晚安。

我们中国人自古没有这样的规矩。直到今天,21世纪的今天,依然有多少恩爱夫妻,爱得如胶似漆,但他或她就是不说这一句话。他不说,但表现了,不也很好吗?

不说,用行动表现,这在传统中国没有疑义,甚至认为更好。中国人烦的怕的就是心里有刀,嘴上有蜜。但在今天的中国异性关系中,却有不同的声音。有的恋人说你对我好,我明白,我领情,我感动。但我就是要听那一句话。你不说我就不满足,甚至不平衡。这观点,也算是真理的一端性吧!

同时,也有固守中国古老传统,或者不知道也不打算知道什么传统不传统,只是坚持自己的情爱表达式。那方式就是我真心爱你,就是不说。你满足,你平衡,好极妙极。你不满足,你不平衡,我也爱你如斯然。但那一句话,只保藏在本人的内心深处。此一种情爱表达式,就是真理的另一端性了。

不但家庭生活与爱情,就是文坛纷争,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以传统的真理理念看文坛,不免认定真理自在一方。若是鲁迅正确,那么骂他或者被他骂的人就是一定不正确;若是骂他或者被他骂的人正确,那么鲁迅一定不正确。

事实亦并非如是哉。世间事哪有这么黑白分明的理论争议呢?

以鲁迅与梁实秋对于翻译及其他文学理论的争论为例,我们无法证明鲁迅一切正确,也不能证明梁实秋全部错误。岂止梁、鲁之争,就是鲁迅与《学衡》的纠纷,与创造社的矛盾,与杨荫榆的敌对,与章士钊的冲突,并非没有是非,只是一本糊涂帐,但也确有些是非难辨的地方,还有些是中有非,非中有是的状况。早些年,上海书店出版的一本房向东编著的《鲁迅与他骂过的人》,书的上编,包括了33篇文章,涉及了37位对象,其中一位笔名“瞎嘴”,其余的36位人中包括钱玄同、周作人、胡适、梅兰芳、李四光、徐志摩、林语堂、马寅初、沈从文、张资平、刘大杰、郭沫若、朱光潜等,下篇则罗列了被鲁迅骂的90余人的名单。实在这些人中,有文学家,也有科学家;有革新派,也有社会活动家;有文坛巨匠,也有美学大家;有昙花一现的小人,也有成为阶下囚的文士,还有民族志士与烈士。

我们当然不能说,烈士就不可以批评,志士就没有错误,或者说一旦成为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了,所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理,甚至一句顶一百句,实在那样的历史滑稽与悲剧,是只可有其一,不可有其二的,有其一已经是民族历史的大耻辱了。但我们从鲁迅与他过人的争论中,分明可以领悟到,真理并不总在一个人或一群特定的人手里。它可能是一家之言,也可能是数家之音,这数家之音还可能处在相互尖锐对立的状态,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各自的真理价值。对此,若有更好的称谓则罢,无有,即可以称之为真理的两端性

这种现象与法则,并不止于中国文坛,西方文学史的表现或许还要典型。西方近代文学史上,浪漫主义的地位也曾极其显赫,其影响更是远超出了文学的范围。但有浪漫主义就有现实主义,现实主义是浪漫主义的对立面,历史地看它们,各有自己的创作真理。不但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还有后来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而这两个主义只是一个总括性名称。具体地分,则有黑色幽默,荒诞派,意识流,新小说,精神分析,存在主义以及魔幻主义等众多流派。

我们不能说这些主义与流派都没有达到真理的标准,否则就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我们也不能武断:只有其中的某一个主义或流派具有真理的品格,其余都不过是谬误而已,否则就有些可笑了。天上的星星数不清,哪一颗星星不发光?就是我们无法看到的可以捕捉到光的黑洞,它也有自己的真理在的。

不仅文坛如此,企业也是如此。企业的内在生命在管理,而管理不能离开雇主与雇员。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然而,双方的矛盾,又是绝对不可以完全避免的。

以美国NBA为例,球员的工资可谓高矣。姚明不算头号巨星也不是收入最高的人,他的年薪依然超过1000万美元,总收入超过5000万美元。球员收入高,原本是好事,其中一大表现,是球员非常敬业,它的比赛也非常好看。当然不是说,敬业全是由薪金促成的,这规则至少与中国足球联赛的情形不符。但高薪刺激,显然也是一个不可轻视的因素。

然而,工资又不能无限上涨。无限上涨,则老板的利润没了。球队的老板又不是雷锋,短期不赢利,或许可以咬牙挺住,长期亏损,没人干了。何况说,就算NBA的老板个个是雷锋,或者个个想做雷锋,想来雷锋也一定拗不过球赛所体现的市场经济规律的。

那么,劳资矛盾怎么解决?革命自是一种办法。这办法纵然可用,不能常用。乱言革命,乃是对革命的亵渎。专制也是一种办法,这办法更没有合理合法性。真正可行的办法,是承认双方各自的合理要求。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公婆都有理,就承认这真理的两端性。

虽是两端性,却又是理性的。它所表达的内涵是:因为不同而产生共鸣,因为共鸣而达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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